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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正声明
(一)《公告》附件1《阳春市2018年教师招聘岗位表》中,对岗位代码为1183、岗位名称为“特殊学校语文教师”的专业要求作如下更正:1.“专业要求_研究生”栏的专业及代码更正为“a0501中国语言文学”;2.“专业要求_本科”栏的专业及代码更正为“b050101汉语言文学、b050102汉语言、b050103汉语国际教育、b040107小学教育(语文)”;3.删除“专业要求_大专”栏所有专业代码和专业。
二、补充声明
(一)年龄计算
考生年龄计算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为止,35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6月2日以后出生的,45周岁以下是指1972年6月2日以后出生的。
(二)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三)其他情况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执行。
原标题:关于《阳春市2018年教师招聘公告》的更正和补充声明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春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