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3年阳春市教职员招聘工作使用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春机编办〔2023〕7号)、《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协议书》的要求,经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用(具体名单见附件)为我市小学教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3年12月20日—26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或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咨询及受理单位:
1.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河西迎宾大道331号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邮政编码:529600,联系电话:0662-7715699)
2. 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河西迎宾大道91号阳春市教育局,邮政编码:529600,联系电话:0662-7658312)
点击查看>>>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阳春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9日
原标题:关于2023届阳春市公费定向培养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www.yangchun.gov.cn/zxzx/gsgg/content/post_753584.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