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绩公布、体检、考察、公示和择岗
(一)成绩公布和体检。面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阳春市教育局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长打分从高到低排先后)。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考察及计生审核。
(三)公示、择岗。考察和计生审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和阳春市教育局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择岗。择岗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进行(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长打分从高到低排先后)。因考察、计生审核、弄虚作假、弃权等取消拟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递补,且递补者成绩须达60分以上。
五、聘用及待遇
考试结束后,拟聘用人选报市政府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阳春市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享受国家、省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本公告由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阳春市招聘短缺急需专业人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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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广东省阳春市招聘短缺急需专业人才(教师)报名表.doc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春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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