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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阳春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的相关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以下5名同志为阳春市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拟聘用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2021年5月14日至5月20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1 | 杨东骏 | 男 | 1994.10 |
2 | 刘仕仁 | 男 | 1990.10 |
3 | 赖美莹 | 女 | 1992.10 |
4 | 苏宇天 | 男 | 1993.07 |
5 | 廖天龙 | 男 | 1988.02 |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书面(或电话)向阳春市人社局劳动关系与合同制职员管理股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必须手写)并留联系电话;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要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阳春市人社局劳动关系与合同制职员管理股。
受理地址:阳春市春城河西迎宾大道331号 。
邮政编码:529600。
联系电话:0662-7660710。